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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领域一线社工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5-03-02  发布者:admin   阅读:1960



工作领域

司法人民调解工作

1.工作的一般性质及目标

调解社会工作者,是指由民政部门向社工机构购买社工服务,派驻到司法相关部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社会工作者。调解社工参与司法相关部门的调解工作,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技巧及方法为当事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法律解答、纠纷调解等相关服务。

2.督导及从属关系

隶属:初级督导、督导助理

3.主要职责

担任一线社工一职的员工其主要职责包括:

    4.1社工自身要求

4.1.1 专业素养

n展示职业助人者的专业形象;

n言谈举止得体,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n认同社工专业价值理念,坚持职业操守;

n运用社工专业知识与技巧提供整合的社会工作服务。

4.1.2  工作态度

n认真负责,勇于担当,团结同事,服务意识;

n具备正面看待问题的思维视角,理性对待工作中的困难和挫折。

4.1.3  理论水平

n掌握并熟练运用社工专业基本知识与实务技巧,坚持加强学习与不断提升;

n主动学习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知识,拓展知识面,提高综合能力。

4.1.4  综合能力

n要不断学习、更新自己的观念、动机和行为;

n以开放的态度接受批评和建议,具有良好的反思能力;

n能适应人际和工作环境;

n能应对工作压力,具有一定的情绪和压力调节能力;

n能自觉遵守机构内部素质管理及职业操守制度;

n能自觉遵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杜绝利用各种媒体工具散步不实言论、恶意中伤、造谣诽谤国家机关及其他人的不良违法行为。


4.1.5  实务能力

n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保持适切的工作角色,维持合适的工作边界;

n能运用有效方法收集相关资料、客观分析影响案主的各种因素;

n能切合案主的问题与需求,准备介入计划方案,并能合理设置工作进度;

n能整合开展服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及其它资源;

n在介入过程中能进行过程评估和自我反思;

n具备准备妥善应对突发情况和一定的危机处理能力;

n能写作专业的过程记录、结案和反思报告;

n能进行服务成效评估,有效完成终止服务时的程序,妥善处理与案主专业关系的终结。


4.2与督导助理的关系

     4.2.1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及资料;

4.2.2积极主动地接受专业督导,服从督导助理的指引;

4.2.3积极参加督导组织的会议、活动或培训;

4.2.4与督导助理保持有效沟通;

4.2.5根据专业服务合同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指标分配的任务量,完成自己的任务量和指标量。

4.3与本机构的关系

4.3.1熟悉本机构的发展与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4.3.2理解本机构的宗旨、使命、角色和服务模式;

4.3.3能协助回顾和评估本机构的专业服务质素,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

4.3.4对本机构的年度计划、规章制度和未来发展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4.3.5根据机构规定参加机构召开的例会、年会等大型会议;

4.3.6根据机构要求提交相关专业资料、日工作汇报、月工作汇报等文字资料;

4.3.7与机构各部门保持有效沟通。

4.4与用人单位关系

   4.4.1有效融入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之中,与相关人员相处融洽;

   4.4.2进行有效宣传和倡导,使用人单位更适切地运用社工服务;

   4.4.3从事的专业工作使用人单位整体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4.4.4对社工专业服务积极投入,有较好的专业服务意识,积极宣传社工服务,维护机构和社工的专业形象。

4.5与同工关系

4.5.1能对自己在社工小组的角色进行准确定位;

4.5.2当同工求助时,能协助同工寻找内部和外部资源;

4.5.3与同工之间在合作中出现困难时,要积极与组员/督导助理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

4.6 专业工作具体任务

   4.6.1纠纷调解:为产生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提供调解服

务,防止矛盾激化,化解纠纷;

   4.6.2法律咨询:协助司法相关部门提供相应法律咨询服务,

解答当事人面对矛盾纠纷遇到的法律问题;

   4.6.3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活动,宣传人民调解及人民调解

社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讲座,普及法律知识,提

升服务对象法律意识,预防矛盾纠纷,教育矛盾纠纷

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维权;

   4.6.4情绪疏导:针对当事人之间因矛盾纠纷产生的愤怒、

嫉恨、沮丧、蛮横等非理性情绪,运用专业社会工作

技巧及方法,及时疏导,让当事人能够理性的对待矛

盾纠纷,从而化解矛盾纠纷;

   4.6.5转介服务:对不愿意接受人民调解或无法达成调解协

议的当事人及时告知其向其他部门反映或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同时,针对当事人需要,为他们整合其他

社会资源,以解决他们面对的问题;

   4.6.7其他服务:其他与人民调解社工相关的服务。

4.7 行政工作具体任务

   4.7.1根据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完成司法所数据报送;

   4.7.2根据派驻单位工作安排,完成转介案件调解;

   4.7.3根据派驻单位分管法官工作安排,协助进行审前案件

调解;

   4.7.4根据派驻单位行政工作要求,完成调解数据报送;

   4.7.5按照机构行政部工作要求,完成每周工作及计划报表;

   4.7.6按照机构服务部工作要求,完善人民调解记录表及一

般咨询记录表填写;

   4.7.7按照机构行政部考勤要求,完成每周考勤登记;

   4.7.8根据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升法律法规及

社工介入技巧知识学习。

   4.7.9完成用人单位、派驻单位及机构临时安排工作事宜。

4.8 岗位成长任务

   4.8.1提升自身在人民调解领域服务的能力,参加该领域相

关培训≥80学时。

   4.8.2提高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每月参加个人、集体督导学

习各一次。

   4.8.3注重自学提高,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不断提高服务

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