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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调解的模式

发布时间:2014-09-02  发布者:admin   阅读:1407

一、单人匹马法1【Single Mediation】

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可以有一位调解员引导整个过程。而此调解员要有调解和辅导的两种角色及训练。

常用方法:双方当事人出席于调解员面前,由调解员验问问题核心,双方当面进行协商讨论。

二、单人匹马法2Single Mediation

双方当事人出席于调解员面前,由调解员验问问题核心,然后分隔一会。调解员便分别引导每一方讨论不同的解决途径。调解员刻意鼓励由双方当事人去想及达成共识。若有特别需要,双方可以暂停,并个别反映意见,直至和解。

三、双剑合璧法【Co-Mediation

由一位司法工作人员及一位调解社工合伙去做调解。前者在调解过程中主要负责法律方面的问题;后者集中处理情感心理问题,达到互补长短。适用于调解那些法律兼情绪的个案。

四、穿梭外交法【Shuttle-Mediation

争论双方委派一位调解员,而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这两调解员扮演穿梭外交的角色而不需要当事人面对面。适合传统的老一辈或不想直接面谈而去保存双方或某一方面子的人。

五、幕后教练法【Conciliation/Coaching

如运动教练一样,从旁协助球员在场上的表现及提点甚至示范给球员打球的技术。同理,调解员的角色像教练角色在幕后指导双方当事人如何相互沟通直至彼此达成共识及合约。但调解员要格外小心,以免被转移成为祸心。

六、最好或最坏打算发【batna or watna

这模式是在双方调解达致死角时尤为有用。双方在死角下被调解员引导考虑什么是最好或最坏的协议,从多类可能性中作出比较,互相交换心得而选出最好的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