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法律讲座 ——桃源社区服务中心青少年教育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5-05-14  发布者:admin   阅读:962

如何让孩子健康成长?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培养孩子良好的品质?如何让孩子规避一些我们所遇到的挫折,困境?这些成了目前困扰家长的一大难题。就在5月13日下午特邀请西乡司法所陈建凯律师来到清华实验学校为青少年讲说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一门艺术的专题讲座。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方法和技能,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方式和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面对困难时能冷静、坚强的处理事情。

讲座中,陈建凯律师讲了一段很有趣的对话,是国王与法官的对话,

国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个国家都在朕的统治之下,区区一桩案件,朕竟然无权御驾亲审,这是什么道理?”国王满脸不快,质问柯克大法官。

柯克: “陛下息怒,容臣禀告。陛下当然是国家的最高首脑,内政大事,外交方略,都由陛下总揽。但是,陛下要亲审案件这事,却是万万不可。”

国王“哈哈,国王不能审案,这倒是桩新鲜事。朕知道,吾国法律以理性为依据。你不让朕审案,是不是认为朕天生愚笨,不及你和你的同僚们有理性?。”

柯克说:“不错,上帝的确赋予陛下极其丰富的知识和无与伦比的天赋;但是,陛下对于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法官要处理的案件动辄涉及臣民的生命、继承、动产或不动产,只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处理好的,更需要人工理性。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

法律是人最后防线,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法律能保护人最后的权益。在危险发生之前,可以预防不让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既然法律的结构是行为模式---法律后果,那么,法律的保护作用就必然在违法行为之后,必然是事后的补救和惩罚。所以,大家应该对法律的真正作用有个准确的理解。真正最好的自己我保护并不是事后的法律保护,而是事前的警惕地远离危险。

整场活动中,陈建凯律师与同学们的互动积极,讲师也分享了自己在法律上的一些忠告以及经历, 对于同学的提问,陈建凯律师耐心的进行了讲解,并建议大家多多互相交流,经验分享才能获得成长。

尚德社工  

 刘建茹投稿

讲座前自我介绍


律师讲法


现场互动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