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领域结合,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服务 ——社工服务心得

发布时间:2023-03-17  发布者:admin   阅读:105

一、从企业高管到一线社工

2019年,我工作了11年的公司宣布2020年将会从深圳市搬迁至东莞市,我面临着人生又一个叉路口,彼时的成人教育学校老师给了我一个建议:考取社会工作助理师证书,踏入社工这个行业。同年6月,通过半年的学习我顺利考取了社工初级证书,2020年10月,成功加入了尚德大家庭,就职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社区的妇女、家庭提供服务。我是个完全社工新人,缺乏经验,接替的前任同工也已离职,面临新的挑战,通过不断“充电”,3个月后我已能独自完成各类活动、小组、个案等,并兼任中心的报帐及宣传工作。2021年5月我转岗至社会事务岗,主要负责教育、未成年人保护、低保受理等民政类工作,2023年2月再次转岗至精防岗,负责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

在公司工作的12年我可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并学习了日本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在党群服务中心学会了开展个案、小组、活动的方法和技巧,增强了我的专业能力;在民政岗期间学会了如何链接资源、运用相关政策帮扶弱势群体,我很感激我的每一段从业经历,它们是我职业生涯中的瑰宝,为我快速投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积极链接资源,提供综合服务

遇到较复杂个案时,我积攒的各段工作经验让我更加从容应对,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服务。

2022年9月,市民刘某因营养不良晕倒在路边,被送至深圳市福永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他情绪激动,无端辱骂医护人员,并自行拔掉输液管,劝说无效,疑似精神异常。10月,刘某转入深圳市康宁医院住院治疗。

经了解,刘某为本市户籍,妻子已去世,有一个养女,但无合法收养手续,养女不履行赡养责任,病发前由社区安排了一间宿舍独居,靠每月2146元的退休金生活。

关于刘某的经济救助。刘某在康宁住院共计65天,诊断为脑损害和功能紊乱以及躯体疾病引起的未特定的精神障碍。刘某为独居老人,退休金只够基本生活,生病时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医保支付后,住院费还需个人支付约1.6万元。考虑到刘某的家庭情况,我组为其申请了街道全额补助住院费。但结了住院费之后呢?如何保障后续的医疗救治?如何保障后续不会再发生晕倒被再次送院的情况?这都是需要我去思考的问题。

此时,我曾在社会事务岗民政组工作过的经历,发挥了优势。除精防相关政策的救助外,我还查阅了民政相关的各类救助条件后,发现刘某符合低保户申请条件,但他本人已无能力签署各类申请文件,又没有监护人可以代签,我再次仔细翻阅《民法典》、《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患者所住地的居民委员会可担任监护人,最终我请示了社区书记,确定由社区书记作为刘某的监护人。随后经过经济核对、入户调查、系统申请、结果公示等环节,在2023年1月我帮助刘某顺利的拿到了低保户凭证,每月他可领取2875元的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金。

关于刘某的出院安置。从康宁医生处了解到刘某现在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单独居住,社区也没有更好的安置方法,经请示街道领导,刘某监护人同意,我将刘某送入福永人民医院颅脑外科继续开颅手术后的保守治疗,治疗后计划入住养老院。经向区民政局养老科咨询,轮候入住养老院前需先申请能力评估,但刘某的身体状况不允许他独自前往,于是我链接了街道长期合作的救护车,将刘某护送至宝安中心医院进行能力评估,最终刘某被评为“重度失能”。随后,我在养老院入住轮候申请平台为其提交了医院出具的鉴定结果及低保凭证(可优先加入轮候),一周后宝安区福利中心公布轮候结果,刘某完成相应的体检即可入住福利中心。通知福永人民医院对刘某进行体检后,成功的将其送入了宝安区福利中心,此后刘某由福利中心的工作人员照顾,如发生异常情况时,福利中心通知其监护人-社区书记处理。

至此,刘某的个案服务告一段落,能妥善的帮到这位独居老人,我的内心非常开心,这也是我做社工的价值所在。

三、巩固经验,提升服务质量

如今,我入职精防社工1个月余,我发现精神障碍患者中弱势群体较多,需求较复杂,既有患者的需求还有家属的需求,既有经济方面的需求,还有心理、医疗、康复等方面的需求,社工提供综合服务的难度增大。我认为社工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不能只局限于解决他当前面临的困难,如不能仅关注病症和服药问题,要链接多方资源,提供全面更优质的综合服务,改善康复者的生活质量。根据我的工作经验,我收集总结了区民政局对各类群众提供救助的条件及帮扶办法,分享给精防领域同工,当服务对象符合以上救助条件时,可以为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仅靠社工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但社工既是个案管理者也是资源链接者,可以链接各类可利用的资源,提供综合性的更全面的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需求。

附件:救助政策汇总


附件:救助政策汇总.xls


(福海精防组 罗楝 859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