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第二批深圳市社工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开始,请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同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社工人才安居申报机构的中初级人才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等);
2.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孔雀计划”政策;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人才资格、学位、年龄条件符合以下规定:
(1)社工人才资格(①申报人在申报材料时已通过全国(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考试;②已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执业注册;③申报人与申报机构已签订劳动合同,④申报机构在此期间为申报人缴纳社会保险;)
(2)中初级人才: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本次申请为发放2014年第二批人才租房补贴,申报的社工人才年龄以2014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
二、申请材料((可见《2014年第二批人才安居住房补贴递交材料一览表》))
(一)社工机构需受理、审核、上报的申请人的证明材料电子版文件
1.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件,分开扫描
注:已婚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件
2.毕业证、学位证(以取得学位的时间作为人才证书发放时间),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职称证书(高级人才需提供)
3.劳动合同、注册证
(二)申报机构负责受理、审核、上报的申请人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鉴定、认定文件
3.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卡、注册证
4.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居住证或护照;户籍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除外,未婚人员须提供未婚未育的证明材料。
5. 《深圳市人才安居租房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2)
6.其他材料:《2014年上半年人才安居申请人明细汇总表》(附件3);填报汇总表请仔细阅读《2014年上半年租房补贴申请人资料明细表填表说明》(附件4)
(三)续发申请材料
提交《2014年度社工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续发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5)
(详情可见附件1:2014年度第二批社工人才安居租房补贴工作指南)
附件1 《2014年度第二批社工人才安居租房补贴工作指南》
附件2 《深圳市人才安居租房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3 《2014年上半年人才安居申请人明细汇总表》
附件4 《2014年上半年租房补贴申请人资料明细表填表说明》
附件5 《2014年度社工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续发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
附件6 《2014年上半年社工人才安居租房补贴工作指南》
参考资料:
1、深圳市住建局网站 http://www.szjs.gov.cn
2、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http://www.szzulin.cn
(联系人:机构行政部-庄瑶 29991170
社协服务部25906778 25592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