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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毕业生接收及调干相关入户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2  发布者:admin   阅读:1784


各位同工:

现将2014年度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及调干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需要办理的同工仔细阅读相关附件并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相关手续:

◆机构办理时间(工作日)

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办理流程

一、网上信息填报及提交

1、应届毕业生入户:2014年应届毕业生往届办理已暂缓就业保留有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同工(相关资料见附件2:2014年度单位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

(1)登陆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网站(https://sz12333.gov.cn/rcyj/),参考《附件1、网上申报系统个人注册和测评帮助手册》,注册个人账户;

(2)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接收毕业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将判断所填报人员是否符合毕业生接收政策并列出符合的政策条款和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3)按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准备相应的书面材料交机构经办人。

2、调干入户:户口和档案在原籍或托管于人才中心的同工,已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具有干部身份者(相关资料见附件3:《2014年度单位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指南(宝安区操作版)》)

(1)登陆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网站(https://sz12333.gov.cn/rcyj/),参考《附件1、网上申报系统个人注册和测评帮助手册》,注册个人账户;

(2)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调干”,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3内2014年度用人单位办理引进在职人才指南(实际操作版)),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将判断所填报人员是否符合调干政策并列出符合的政策条款和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3)调干申请分两个阶段申报材料,同工按信息审核进度提示,打印相关阶段的表格和和准备该阶段的书面材料交机构经办人。

3、户口和档案在原籍或托管于人才中心但未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即不具有干部身份)者如需入户应先在本人档案所在地办理转正定级,待具有干部身份后按照调干步骤办理。

注意事项:

1、网上信息填报及提交后,需电话告知机构经办人并及时上交书面材料至机构,经机构审核后,由机构经办人在人才引进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给深圳市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进入受理和审批阶段。

2、同工需按材料清单打印书面材料,按清单顺序整理好,左上角装订,在系统提交信息成功后15日内提交或快递给机构经办人。所有申报材料须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进度查询

个人查询: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便民服务”——“人才引进办理状态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三、办理结果

1、办理毕业生接收同工

待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机构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附机构户口本首页转交申报同工。

2、办理调干同工

待系统显示状态为 “审批通过”,机构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领取《调动通知》附机构户口本首页转交申报同工。

四、后续事项及入户

1、毕业生同工报到续(见附件4内《2014年度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

(1)毕业生凭《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迁移证);[注:户口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

(2)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农业户籍毕业生须备齐两证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深圳户籍提供户口本),深圳市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宝安区48区上川一路60号)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请自行复印3份](以下简称:《介绍信》),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附件4、《2014年度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并签定人事代理协议和缴纳档案托管费用(120元/人/年)。

(3)毕业生持加盖公章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到宝安区发改委(海关大厦9楼)领取《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农转非”指标卡》(农业户籍毕业生);

到各派出所办理入户前,准备一寸照1张和相片回执,到海关大厦15楼办理《个人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表》

(4)毕业生持机构户口本首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指标卡》《个人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表》、一寸照和相片回执)到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宝安中心区罗田路2号,体育馆网球场对面,地铁宝体站B出口)取号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后,携上述材料到镇南派出所(宝安电视台公交站)办理入户手续。

2、调干同工

(1)本人凭《调动通知》原件复印件到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海关大厦9楼)领取《深圳市入户指标卡》

(2)准备一寸照1张和相片回执,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各区管理局要求的有关材料办理《个人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表》(宝安区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社对面,电话:96508888);

(3)持机构户口本首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调动通知》原件复印件、《深圳市入户指标卡》《个人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表》、一寸照和相片回执等到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宝安中心区罗田路2号,体育馆网球场对面,地铁宝体站B出口)取号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4)凭《户籍准予迁入证明》调出地相关部门办理《干部行政介绍信》,到调出地公安部门出具《户口迁移证》

(5)携上述材料到镇南派出所(宝安电视台公交站)办理入户手续。拟调干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有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转接。

五、机构经办人联系方式

1、经办人1:余新艳  QQ:84258398  tel:13723467011

2、经办人2、庄瑶    QQ: 2868158813 tel:18823761937

温馨提醒:请仔细阅读附件相关要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机构经办人,或拨打深圳市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办公电话:27788501咨询了解情况,亦可咨询机构去年已办理相关入户手续的同工。

深圳市宝安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

2014年7月2日

附件1、网上申报系统个人注册和测评帮助手册

附件2、2014年度单位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

附件3、2014年度单位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指南(宝安区操作版)

附件4、2014年度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