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4年宝安区租房补贴的通知
各位同工:
宝安区2014年租房补贴申请工作现已启动,根据住宅局通知,2013年已申请租房补贴的同工无需重新申请,系统将自动续发,对于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于5月25日18:00前填写《人才租房补贴信息录入表》(详见附件1)报至行政部庄瑶处。具体事项如下:
一、补贴发放范围
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单位的人才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末成年子女)在申请及领取补贴期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教师公寓等);
2、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孔雀计划”政策;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人才职称、学位、年龄条件符合以下规定:
(1)新引进的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
(2)中初级人才: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人才年龄以2014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本次补贴发放期间为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
二、申请宝安区租房补贴需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
请大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的准备工作,否则会影响审批结果,请大家予以重视。
1、请大家填写《申请租房补贴承诺书》(见附件2)相关信息并由本人亲笔签名,《承诺书》填写完后需扫描或拍照将电子版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扫描电子版于5月25日18:00前发至行政部邮箱2868158813@qq.com(注:所有材料请放在一个文件夹以“姓名+人才租房补贴提交材料”命名)。
2、申报人员毕业证、学位证需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学历学位证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全机构通报批评。
请大家按规定时间准备相关材料,逾期不候,如有疑问,请联系行政部庄瑶,电话:29991170,行政部邮箱2868158813@qq.com。
附件1:《人才租房补贴信息录入表》
附件2:《申请租房补贴承诺书》
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