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机构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中秋节:201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照常上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为庆祝中秋节和国庆节,机构决定发放双节过节费共200元。过节费将以福利形式随九月份工资发放。
请各位负责人和同工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安排,节假日期间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祝全体同工节日愉快!
深圳市宝安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