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工:
接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工作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细则,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将于4月份对我市注册社会工作者需个人申请的继续教育学时开展学时认定和学时豁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给大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1、机构接收个人申请并进行初审的时间为4月7日至4月12日,请需要申请豁免或者认定的同工在4月12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发到机构公共邮箱sundey666@vip.126.com,逾时机构不予审核和报送。
2、请各位仔细阅读附件社协通知内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本次申请仅为2012年度的学时认定和学时豁免,2013年度参加的培训和相关豁免暂无需申请。
深圳市宝安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
2013年4月7日
附件、深社协培[2013]14号关于开展2012年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及学时豁免个人申请的通知.rar